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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2日 09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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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强化水环境保护。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完成7条河流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常态开展2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水质均达国家相应Ⅱ类标准。⑵加大污水处理防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投资1.77亿元,完成6个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⑶规范砂石开采。编制大渡河流域省管河道、州管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砂石开采方案,依法关停砂石料场22家,处罚违规砂石场7家,制止“乱采”行为1起,查处乱采砂石案件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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