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对县统计局部分行权事项进行调整,新增行政奖励事项7项;并将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的“对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活动的监督检查和对从事可能造成土壤污染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的监督检查”2项行政检查权下放乡镇。现将《泸定县动态调整县统计局部分行权事项清单》、《泸定县赋予乡镇县级生态环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泸定县赋予乡镇生态环境行政权力事项的责任清单》予以公示。
附件1:《泸定县动态调整县统计局部分行权事项清单》
附件2:《泸定县赋予乡镇县级生态环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附件3:《泸定县赋予乡镇生态环境行政权力事项的责任清单》
中共泸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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