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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泸定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3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格按照《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内容清单》要求,紧紧围绕税务中心工作和群众密切关注的内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打造阳光、法治、服务机关。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准确把握公开重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宣传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公布信用评价结果,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重点公开税费优惠政策,加大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重点公开税收执法信息,全面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权限、程序,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2020年,累计更新公开办事指南 9条、税收政策17 余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抓好抓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税务总局、省局、市局相关规定,根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细化部门责任分工,明确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程序和形式,确保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原则,落实好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执行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平台建设方面。2020年全省税务系统正式上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内容包括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服务、其他事项等,我局的相关事项均通过平台进行了公开。另按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每周及时在“信用甘孜”平台进行公示,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确保公众及时充分获取公开信息。加强与泸定县融媒体的沟通交流,利用地方媒体平台、办税厅公告栏、滚动显示屏、税企交流QQ群等多种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发布税务公开信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受众面。

)监督保障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每月的局务会强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相关责任部门年度目标考核,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安排专人对各部门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责任部门予以提醒并督促整改到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高效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1

33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23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62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30733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公开内容未抓住热点,宣传方式还存在提升空间

2.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存在更新迟缓的现象

(二)改进方向。

1.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提高税收工作关注度。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税务总局《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深化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公开方面。我局对照《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范本》,保质保量完成6个执法主体权责清单、权责事项信息表、职权运行流程图的编制,通过四川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外进行公示。同时,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机构信息,并通过官方网站、办税场所等多种渠道对总局确定的40项公示内容按期进行公示,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紧扣“六稳”“六保”推进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和辅导方面。充分依托泸定县电视台、泸定桥广场LED显示屏、泸定县税务局纳税服务QQ群、微信群等平台,及时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和办税指引。在泸定融媒体中心举办税收优惠政策和电子税务局操作培训14期,共5000余人次观,印制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资料2500余份,印制企业社保费划转宣传资料1300余份。积极鼓励、引导纳税人愿用、会用、多用“网路”少跑“马路”。

(三)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税费服务公开方面。我局大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积极倡导“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进厅”,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进行宣传辅导,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社保客户端等“非接触”方式办理相关税费业务,做好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区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切实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疫情防控期间,与泸定县融媒体中心合作,开创税宣新形式,打造了“泸定税务微课堂”特色直播项目,短时间内点播《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讲解》专项课程已达到五万余次,获得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的一致好评。

(四)紧扣执行《条例》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我局主要依托 “国家税务总局泸定县税务局网站基层政务公开”网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136号)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

(五)紧扣责任落实推进政务公开提质增效方面。我局办公室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学习。同时,将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从严考评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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