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县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泸定县委关于提名陈继勇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泸委发〔2020〕117号),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研究,决定任命:
陈继勇同志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决定免去:
陈继勇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主持工作)职务;
泸定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6日
抄送:县委各部、委、室、校,各群团,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省州驻泸各单位。
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