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部分户外运动探险爱好者私自组织,进入我县境内旅游未开发地段,在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同时,带来一系列安全隐患。
当前,我县部分旅游资源尚未正式开发,前往兴隆镇娘娘山、冷碛镇华尖山、冷碛镇二郎山红岩顶、德威镇华山峰、岚安乡马呷山等未开发地的道路弯多坡急、路面狭窄,路况极差,安全隐患严重。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1日起,对县境内旅游未开发地实行封闭管理,除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巡查监管外,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进入。
二、对私自组织、运输游客前往未开发地的单位和个人,县综合执法、文旅、公安、林草等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对因私自进入造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破坏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对因私自进入造成的人身伤亡等事故,责任由私自进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五、对因搜救私自进入人员而产生的费用由被救助人员承担。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