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泸定县委关于提名张锐斌同志免职的通知》(泸委发〔2021〕95号)、《中共泸定县委关于提名贾安明等3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泸委发〔2021〕179号)、《中共泸定县委关于提名江亮等14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泸委发〔2021〕172号)精神,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研究,决定任命:
刘永珍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郑伟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万东江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德锦同志任县经济信息商务合作局副局长;
訾文川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森林草原防灭火专职副指挥长(试用期一年);
李平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兵任县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蒋鸿波同志任县政府信息技术中心副主任(聘任,试用期一年)。
决定免去:
张锐斌同志县政府信息技术中心副主任职务;
古春蓉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凯、李平2位同志县经济信息商务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袁军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武同志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邱林华同志县应急管理局森林草原防灭火专职副指挥长职务。
特此通知。
泸定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7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委、室、校,各群团,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省州驻泸各单位。
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