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神

泸定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08978038/2020-01567
  • 发文字号:〔〕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四川泸定贡嘎东湖省级湿地公园建设2018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生态保护绿化工程)评议文件

发布时间:2020-12-17   浏览次数:   【字体:

四川泸定贡嘎东湖省级湿地公园建设2018

省级财政资金项目(生态保护绿化工程)

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印制

2020年12月

评议文件

根据《四川泸定贡嘎东湖省级湿地公园建设2018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泸府办发2018〕61号、泸府2018〕62号文件规定,现需对该项目“生态保护绿化工程”进行公开评议,请县域内依法注册的脱贫奔康造林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竞评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泸定贡嘎东湖省级湿地公园建设2018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生态保护绿化工程      

2、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3、项目建设内容:泸定县贡嘎东湖省级湿地公园烹坝镇烹坝村旅游厕所、赵家河入河口生态绿化工程。详见设计清单和图纸。

4、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期: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5、项目管护期:3年(2021年4月--2024年3月)。

6、建设方式: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开展施工。

二、竞评资格要求

   泸定县县域内严格按照泸府办发2018〕61号、泸府2018〕62号文件依法注册并在县林业局登记备案的脱贫奔康造林专业合作社

三、竞评文件组成

(一)参与竞评基本要件

1.造林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造林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委托书)、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的银行账户、会计账薄和成员账户。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造林专业合作社公章(鲜章)。

2.社员人数及社内贫困人数清单,需加盖造林专业合作社公章(鲜章)。

项目能力要件

1.指导造林专业合作社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林业部门工程师以上资格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及签订的指导协议复印件

2.造林专业合作社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签订的日常监管协议复印件。

3.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方案,方案需加骑缝章(鲜章)。

4.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方案需加骑缝章(鲜章)。

竞评文件的装订及

(1)竞评文件一份,须装订规范,信封密封,加盖骑缝章;

(2)评议会议开始时递交

五、评议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一)缴纳

竞评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提交总工程价款5%的评议保证金:1.00万元(大写:壹万元整);保证金必须通过竞评人的基本账户(注:合作社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并保留好银行转帐回单,报名时提交

户  名: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账  号:22574101040005797

行:农行泸定县支行。

          

(二)退还

评议结束后未中选竞评人在7个工作日内,到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中选的竞评人缴纳的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且还须另行缴纳工程总价款10%的民工保证金

六、时间及地点安排

1.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8日9时0分起至2020年12月24日17时止。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9时0分至2020年12月24日17时0分

2.报名地点: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报名时凭缴纳的评议保证金回执单填写报名表,未缴纳评议保证金的无资格报名。评议会召开必须3家以上(含3家)具备承担评议项目能力的合作社参加,未达3家的由县林业和草原局通知另行安排

3.评议时间:2020年12月25日9时30分。

4.评议地点:泸定县政府政务中心。

七、评议小组

1.评议小组的组成:评议小组组长由县林草局分管湿地公园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工商、农牧、脱贫攻坚办、林草各部门组成。评议小组共7人(其中林业工程师3人,其它各1人)。

2.项目评议专家抽取由县林草局分管造林合作社的领导在评议开始前30分钟在县林业主管部门设立泸定县涉林工程评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库成员由林草、工商、农牧、脱贫攻坚办等部门人员组成。

八、评分细则

泸定县脱贫奔康造林专业合作承接涉林工程评分细则

评分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总分

得分

参与评分单位

基本要件

(10分)

有营业执照、造林资质、法人证书(或委托书)、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会计账薄和成员账户。

5分:每少一样,扣1分,直至扣完。

5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人员配置

(25分)

社员人数及社内贫困人数

5分:满足基本条件:社员人数30人,社内贫困人员18人的得2分;社内贫困人员超过18人的,每增加1人,得0.3分,直至加到5分。

5

县脱贫攻坚办

有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监管

20分:与林业部门工程师以上资格技术人员签定指导协议的,得10分;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签定日常监管协议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20

县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管理实施能力

(70分)

上年度考核(20分)

完善的项目管理方案

20分: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料管理人员、实施场地选址、材料堆放及管理等,每少一样,扣5分,直至扣完。

20

县林业和草原局

完善的项目实施方案

20分:根据项目总要求,明确造林时限(到月)、造林进度(到周)、质量监管(到人、到点)、后期管护措施(明确到人、内容、标准、次数)、保证社员劳务收入等。每少一样或不完整,扣4分,直至扣完

20

综合因素

10分:本乡镇造林合作社,得2分,否则不得分;造林合作社与村集体经济有利益联结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合作社人数与工程规模相匹配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上年度造林业绩好、质量高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保证社内人员收入、社会信誉度高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10

脱贫攻坚期间,上年度考核结果运用

20分:根据上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合格的得10分;考核等次为良的得15分;考核等次为优的,得20分。(泸定县现有造林专业合作社都为新成立的合作社,如无上年度考核结果,综合考虑,给凡参加评议的造林合作社保底分值10分,其他加分项不便。)

20

合计

100


、评议会议

评议小组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或变相收取评议费用。会议流程:

1、宣布评议会议召开。

2、递交竞评书。造林专业合作社递交竞评书。

3、评议确定。根据造林专业合作社递交的竞评书内容进行百分制打分评议,具体按评分细则施行。

根据各参与评议成员打分情况,求平均值,得分最高的确定为项目承接单位。如得分一致,则优先由本乡镇造林专业合作社承接,优先由与村集体经济利益联结的造林专业合作社承接,优先由贫困社员多的造林专业合作社承接。

4、宣布评议结果。评议结果由评议组长当场宣布。

5、评议小组成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评议过程不得携带通讯设备,不得随意走动、授意其他评议成员进行打分。评议过程由财政、发改部门负责监督,全程记录留痕,会议签到表、评议结果、会议记录要求所有参会人员签字。

十、确定中选单位

1.公示。评议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

2.签订协议。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县林业和草原局向承接项目的造林专业合作社签发“承接项目通知书”,并依据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十一、其他事宜

1.承接项目的造林专社没有按合同要求按时开工或不能达到进度、质量要求,不接受监督管理的,或者将工程转包的,我单位将取消其承接资格,另行发包。

2.施工现场自行勘察。

3.竞评人自行承担参与评议的所有相关费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评议文件。

5.评议文件有效期为:自评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评议结束后3日内

6.中标合作社须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评议人: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周莉华                电话:18990472005

  址: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泸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217

附件: